關于邀請貴單位與項目洽談會合作共贏的函
各民辦院校、企事業(yè)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和《教育部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金進入教育領域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fā)展的實施意見》精神,及時解讀十八大教育政策及精神,充分發(fā)揮民辦院校靈活、科學的辦學優(yōu)勢,建立“生源穩(wěn)定、項目對口、人才植入、共贏發(fā)展”的良好發(fā)展機制,積極推動公辦高校成人繼續(xù)教育、網絡教育以及自學考試等資源與民辦學校的對接,疏通民辦中職中專院校、公辦中職中專與公辦、民辦高校的渠道,建立職業(yè)技能培訓中心與大中專院校學生、企事業(yè)單位員工的聯系平臺,真正實現我國公辦、民辦大中專院校學生與社會的接軌。全國工商聯民辦教育出資者商會指導,北京民教信息科學研究院主辦,中國民辦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中國留學生信息網、全國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信息網等支持的全國民辦院校聯合招生暨合作辦學項目洽談會決定于2012年12月8日至9日在北京召開。
一、主要內容
1.十八大我國教育最新政策解讀及發(fā)展形勢分析;
2.聯合招生暨合作辦學項目洽談,進行多元化對接、洽談;
3.評選并發(fā)布2012年度十大優(yōu)秀教育服務項目簽約成果;
4.優(yōu)質教育項目學校(或企事業(yè)單位)考察。
二、主要目的
1.深入推進我國民辦院校服務企業(yè)、服務社會的功能,更好的促進學校與企業(yè)、學校與培訓機構、學校與學校之間的人才培養(yǎng)模式的發(fā)展;增強民辦院校后續(xù)生源力量,解決用人單位的人才短缺與不對稱性;
2.聚合培訓教育機構的項目優(yōu)勢,拓展學校、培訓機構及企事業(yè)單位間的項目對接與合作,并向社會展示我國民辦院校、培訓機構、企事業(yè)單位的優(yōu)秀研發(fā)項目及經驗,推動學校與學校、學校與企業(yè)、學校與培訓機構之間的合作;
3.全面展示校企合作辦學項目、聯合招生及出國留學等項目,滿足公眾選擇適合自身發(fā)展的教育服務。
三、大會組織:
指導單位:全聯民辦教育出資者商會
主辦單位:北京民教信息科學研究院
四、會議議程
時間:2012年12月8、9日會議 (7日全天報到、下午布展)
地點:北京
參與范圍:
1、有明確聯合招生及合作辦學意向的民辦高校、中專院校、中小學,以及教育培訓機構的校負責領導及主管項目領導;
2、有明確人才儲備需求,聯合開展專項人才培訓與培養(yǎng)的企事業(yè)單位等主管就業(yè)工作領導;
3、出資者(投資人)、投資機構(創(chuàng)投、信托、基金公司、銀行);
4、項目單位代表:教育集團、各級各類學校、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培訓機構;
5、教育裝備配套服務供應商、軟件制造、企業(yè)集團;
6、國內外外教等智力引進、推薦、需求機構;
7、勞務輸送機構;
8、各省市高端項目招生精英團隊和中國民辦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等重要渠道代理。
五、合作模式
合作模式:1、整體贊助商、專區(qū)贊助商;2、戰(zhàn)略伙伴;3、大會品牌使用權;4、其他雙方可接受的形式
六、會議參與流程及要求
會議參與流程如下:(一)填寫項目洽談會出席確認表;(二)提交項目資料;(三)參評階段(全部公益免費評選):初審、復審、公示、終審;(四)宣傳及推廣;(五)后續(xù)服務。
七、其他事項
1、需要在本次大會《會刊》上刊登信息的單位需將宣傳制作相關素材及時提交并與會務組保持溝通,截止于2012年11月26日。項目資料提交時間截止于2012年11月30日止。
2、會議食宿可安排,費用自理,參會人員每人繳納會務費1000元。參會回執(zhí)表請見附件。請于參會回執(zhí)表回傳后3日內繳納費用,并將匯款憑證回傳至組委會傳真:010-65568841。
3、參與本次大會活動,贊助及合作的單位,請致電會務組索取詳細信息。
八、聯系方式
2012全國民辦院校聯合招生暨合作辦學項目洽談會 組委會
聯 系 人: 馮老師郭老師 手機: 18911102791 18911102762
聯系電話:010-52427080/92 傳真:010-65568841
活動網址:www.cnein.ac.cn
日程安排、參會回執(zhí)表、聯合招生暨合作辦學項目信息情況統計表
請點擊獲。篽ttp://www.crhsi.com.cn/News/show/id/31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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